商标转让潜规则
发布时间:2016-05-31 07:09:55
最近嘀嘀打车商标和解了,这个事情的大致经过是:宁波妙影公司早在2012年5月21日,就获得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批准核发的商标“嘀嘀”,核定使用类别包括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之后又把使用权转让给了自家“兄弟”杭州妙影公司。然而在市场上,北京小桔公司也有一个嘀嘀打车,并且得到了腾讯的投资。自然就受到了杭州妙影的阻击。然后北京小桔公司的嘀嘀打车,被迫改名为滴滴打车。
再后来宁波、杭州两家妙影公司到法院把北京小桔公司给告了,要求索赔8000万。直到昨天,这几家公司和解了,结果是妙影公司把商标权转让给了小桔公司,这样,嘀嘀打车就是小桔公司的了。
在这个事情的背后,我们可以看到商标转让的一些潜规则,尤其是一些与大牌商标类似案例中,很多商标案,最终都是和解,比较典型的还有占宝生的特斯拉商标,最终也是和解。
一个商标要出名,打官司是一个很好的方法,这样可以把商标的名气搞起来,但是真正要按官司的走,又会遇到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这时,往往双方都会和解。然后再进行商标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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