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的7个证据,你造吗?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二款规定:“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
当然,商标注册满三年后会不会有人对你提起撤销申请,这是无法预知的事情,完全取决于他人,如果你的商标很不错,碰巧别人也想注册,经过查询发现有你在先注册的障碍,那么他就可能对你提出撤销申请,同时自己申请注册。或者他的商标被引证了你的商标驳回了,那么他也可以在驳回复审的同时,对你的在先商标提出撤销。
商标的7种使用证据:
1、 发票2、合同3、广告物品4、包装物5、产品检验报告6、商标印制证明材料7、其他
商标注册后,申请人往往忽视留证据,但是却没想到在一些纠纷中,例如:撤三、宣告无效、异议答辩中,这些证据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发票是一种就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的凭证,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等信息。
因此,发票可以有力的证明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例如有的企业在开具发票时候只写商品或服务名称而不写商标名字,或简写商标名称,这样的发票与商标没有任何联系,不能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更不能作为商标的充分证据。
2.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是经济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重要凭据和依据。但是,很多合同(或协议)条款看似严格,但是商标标识却不明显,特别是服务协议,根本就没有标注商标,不能作为有效的使用证据,因此在订立合同、签订协议时一定要明确标注商标,最好能写上注册商标的名称和注册号,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效的证据。
3.广告包括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各种媒体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广告。广告是企业宣传其商标的一种重要方式,商标的标识多处于广告的显著位置,是一种很好的证据材料。报纸、杂志、各种会议、博览会、商品交易会等的宣传广告由于能够很好地提供时间、商标标识等重要信息,是更为直接有力的证据。不过,与广告公司签订的广告发布合同,只要合同中标识商标名称,就可以做为有效使用证据。
4.包装物包括商品包装物、服务用品包装物或容器等。单纯的包装物或容器由于难以确定其印制和使用的具体时间,因此还需要其它证据进行佐证。比如委托印刷时与印刷厂签订的合同等,合同要标明商标名称。
5.检验报告即对产品出售前的质量检查,对公司产品合格数的统计,是鉴定产品质量达标的书面证明。它是经过对产品、设备的质量检验得出,是保证产品质量体系的标准,由上级质量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的产品检验报告,其手续严格,报告各项内容标注清晰,是一种很好的商标使用证据。
6. 商标印制是商标使用的前提条件,因此商标印制的证明材料也是一种证明商标使用的有力证据。但是在实际案例中,很多企业直接提供一些商标标识实物,而提供不出印制这些商标标识的证明材料。这些商标标识实物往往无法确认其印制和使用的具体时间。因此企业在印制商标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好、经营范围包括“商标标识印制”的印刷企业。这样的印刷企业对于商标印制都有着完善的管理制度,对印制的时间、商标名称、印制委托人都有完整的登记和保管记录,开具发票、订立合同也比较规范,可以为商标的使用提供有力的证据。
7.其他可以作为商标使用证据的材料还包括产品说明书、商品进出LI检验检疫证明、产品报关单等。但是所有上述单一的材料都未必能够充分证明一个商标的使用情况,因此往往需要有多种证据材料相互印证,相互关联,形成有效的证据链条,才能充分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
在商标相关行政和司法程序中,商标的使用情况是相关案件的裁判人员审查的重要因素,而商标的使用必须通过证据体现。因此企业不仅需要建立健全的商标管理制度,保障商标的正确使用,还需要在商业活动中注意保存商标使用的证据,做到有备无患,保障企业品牌战略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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