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商场不仅是高贵的象征,更是品牌的代表,在消费者认牌购物的今天,真品才是人们的追求。而侵权假冒产品,不仅会使其丧失信誉度与知名度,更会使其在市场上无法立足从而造成经济的损失。
我国《商标法》第57条针对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行为,均属于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而目前商标侵权商品通过销售公司流通进入到商场进行销售的,那么销售公司和商场各自承担自身的商标侵权责任。
而我国各大商场如万达广场,欧亚连锁以及沃尔玛等,其在销售的产品都是经过严格把关才能入驻的,正是由于其中商品具有商标的保障,才使得消费者在购买时做到真正的放心、安心。并且在电商行业中像淘宝、京东等销售的商品也是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的行为发生。
如果销售公司认为发生侵权行为后已经受到工商部门的行政查处,就不会对商场进行处罚了,显然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因为公司和商场是独立法人企业,按照我国的法律法规应各自承担应负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