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副局长李玉光:品牌是具有经济价值的无形资产,凝聚着企业的创新成果,可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和创造市场价值。加强品牌建设,就是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近年来,我国品牌建设取得较快发展,2015年全球100个最具价值品牌中已有14家中国品牌入列。但是品牌侵权案件近来也出现多发易发趋势,比如出现“九阳”“苏泊尔”“红双喜”等品牌侵权案例。由于好的品牌与知识产权中的保护客体(如商标、专利、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密切相关,甚至可将品牌本身看做知识产权的一种形态,所以大力促进品牌建设必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造更多全球知名品牌。制定和实施“十三五”规划要明确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从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成熟度出发,对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推进品牌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一、企业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
品牌建设的主体是企业。企业应该充分认识到,品牌的竞争是市场的竞争,核心是知识产权的竞争。无论是当前的经济结构调整转型,还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都必须打造和建立起包含有知识产权的品牌,提高品牌价值,增强企业竞争力。企业应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与品牌密不可分的关系,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从创新主体、创新要素、创新机制、创新环境等方面制定企业的品牌战略,将知识产权的申报和保护纳入到建设知名品牌的全过程。
二、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的处罚力度
企业在经营活动和建设品牌的过程中,需要市场提供公平公正的环境,不能让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使品牌的无形资产受到侵蚀。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进行有效和有力处罚,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关键环节,对维持社会和市场的公平公正能起到警戒作用。要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订中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彻底改变知识产权案件诉讼中维权难的状况。对侵权者的惩罚措施不能只体现在罚款的数量上,而应重点打击其侵权的能力。对严重和屡次侵权者要限制其参与市场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