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第一个驰名商标

中国的驰名商标现在有2000多个,那么被中国商标局评定的第一个驰名商标是哪个呢,其实中国商标局第一个认定的商标不是国内的,商标局在最早在书面文件直接出现驰名商标(以前商标局称谓为“公众熟知商标并驰名”)并进行保护的,是1983年针对美国杜邦公司的氟利昂商标,因为当时氟利昂已经在我国成为制冷剂的通用名称,考虑到该商标在国际上享有很高知名度并受到商标保护,我国相关部门要求国内的同类产品只能叫氟制冷剂,不能叫氟利昂。

当然,这个驰名商标,现在由于商标的淡化作用,已经不是商标了,而成了普通商品名了,这也是商标的淡化作用。氟利昂被认为是最早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保护的商标,但是却不是中国官方认定的第一个驰名商标。只是最早保护。1985年,澳大利亚某公司在商品分类第33类申请注册PIZZA HUT商标,在公告期内,美国必胜客公司提出异议,1987年8月17日商标局裁定必胜客公司异议理由成立,在裁定书中认定必胜客公司的PIZZA HUT及图商标是驰名商标。

所以说PIZZA HUT及图是中国官方认定的第一个驰名商标。1989年,北京市药材公司发现其“同仁堂”商标在日本被抢注。该公司遂以“同仁堂”系驰名商标为由,请求日本特许厅撤销该不当注册的商标,日本要求提交“同仁堂”系我国驰名商标的证明文件。为了保护我国商标在他国的合法权益,商标局在作了广泛的社会调查之后,于1989年11月18日正式认定“同仁堂”商标为我国驰名商标。“PIZZA HUT”和“同仁堂”两例驰名商标的认定开创了我国驰名商标认定的先河。

同仁堂商标被认为是中国第一个驰名的国内商标,PIZZA HUT及图是中国官方认定的第一个驰名商标,氟利昂被认为是最早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保护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