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查处“洋河”牌“蓝色经典”商标侵权标识

商标的标识不是随意可贴的,如果商标不是你的,你不能自己做一个商标印到自己的产品上去,比如茅台不是你家产的,那么,你不能印一个茅台的商标,贴到自己生产的酒瓶上去,这个工商是可以查处的。

西宁市工商局依法检查了某租赁的用于从事制造、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库房,现场查扣涉嫌侵犯我省名优系列白酒343瓶、“洋河”牌“蓝色经典”60瓶及“洋河”牌“蓝色经典”商标标识730套、“五粮液”牌系列白酒17瓶酒,经有关厂家鉴定,均属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和标志。

此案例的发生让人们产生了警觉,目前,南方商标侵权事件发生较多,长春目前的侵权事件比较少,还是由于很多成立的企业,认为企业不必进行商标注册,资金缺乏是一方面,对商标的理解程度又是一方面。

一个好的商标,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其价值是不可估计的,商标就像金子一样,是保值的,且具有上升空间的,其带给自身企业的经济价值也是长远的,没有商标就等于没有保护伞,随时遭到他人的侵权,白白浪费了您的劳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