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何时变怂了!

商标的定义是区别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具有显著性的特征。而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看似不相同的商标权与著作权是否能联系到一起呢?

我国商标专用权与著作权相矛盾时遵循“权利在先”的原则,对在先申请的权利给予保护,商标申请注册时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不过双方当事人可以调解或依合同约定仲裁,商量没有结果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吉林某公司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大耳朵图图”商标,并且申请商标的logo是大家熟悉的图图形象。不久,“图图”设计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认为吉林某公司申请的商标侵犯著作权,法院判决要求公司立即停止侵权的行为,并进行经济损失的赔偿。

因此,对于商标注册人将享有的版权的作品未经其版权人的同意而作为商标使用的案件,最终将以保护版权,撤销其注册商标而结束。在商标注册申请和商标使用中凡是涉及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时,都应小心对待。如果企业因业务的需要急需使用此商标,就应一次性买断如专利权、肖像权、版权等与商标有关的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