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上注册以及未注册的商标琳琅满目,在此不免出现他人侵犯自己商标的行为发生。因此,对于他人不正当注册的行为,是可以提出撤销的。
如摩卡金化妆品有限公司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发酵乳”的商标,当他人对此提出异议后,该公司竟然伪造出文物,来证明此商标是早就出现过的,并不是他人独自设计而具有显著性的,因此理直气壮的说并没有抢注他人商标,对于这典型的欺骗手段,任何人都可以提出撤销该商标。
然而,自己经营许久的商标终于有了小的知名度,还没来得及进行注册却被他人进行注册了,那么这么久的经营努力真真的就白费了吗?
如拉斯科服装有限公司独创了“冯登府”商标,并且企业做了大量的宣传活动使其商标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但企业缺乏商标意识,因此一直都没有进行注册,与此同时,另一家企业了解到该企业商标并没有进行注册,于是将该商标进行抢先注册,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先注册,在先商标使用者可以提出撤销该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