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发生异议或驳回复审时,申请人也可通过著作权来提交证据证明自身的某项权利,而著作权又称版权,同商标、专利共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我们生活中所接触的文学创作、艺术、科学作品等等都是著作权。
商标受《商标法》的保护,版权受《著作权法》的保护,然而,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则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不得损害他人现有在先权利,而此处的在先权利也包括他人享有著作权、专利权、厂家的名称等等。
当商标权与著作权发生冲突时,两者的处理方式将遵循“权利在先”的原则。而《著作权法》也规定,双方可以自行协调解决,也可以根据仲裁条款的决定向仲裁机构申请。如果最终无法达成共识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如果商标的logo设计侵犯了小猪佩奇的形象,那么其作者有权利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因此,如果企业真的需要此商标,应将相关的专利权、版权、肖像权一次性买断,从而减少侵权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