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几年的名称被别人注册成了商标,怎么办?

前两天接到好友电话,他现在公司所用的名称被人注册成了商标,不知道该怎么办,还被对方反过来投诉侵权,这类似的事件发生过不少了,看着自己辛苦经营下来的公司,万分懊悔当初自己怎么不知道早点注册商标,让别人有机可趁了,像现在这种情况可以先采取以下办法去处理:

一、在公司名称原有的基础上作下修改(修改后申请为商标,并发文告知所有客人)

二、可以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可以通过“商标异议”、“商标宣告无效”等途径拿回来。

三、公司名称一直在做为商标使用,是否继续享有善意使用权呢?

据《商标法》第五十九条: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以上几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情来酌情处理,如有将商标拿回来后也应在别的类别注册商标,以防再有他人借机可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