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不能作广告了,但是驰名商标的荣誉还是在的,并且很多地方,对驰名商标还是很重视。在《关于推进滨海新区商标战略的实施意见(2016-2020年)》中明确提出:对首次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本区商标权利主体,且近三年纳税总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天津市著名商标的本区商标权利主体,且近三年纳税总额达到15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商标宣传、商标战略实施和商标专用权保护等方面。
其实在天津滨海以前的《关于推进滨海新区商标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对驰名商标也是有奖励的,摘录如下: 自2011年至2015年底,对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本区商标权主体,区人民政府给予每件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被认定为天津市著名商标及经核准注册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本区商标权主体,由其税款缴纳地管委会给予每件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以下商标注册由其税款缴纳地管委会给予以下奖励:在国内完成商标注册,每件奖励1000元,一年内完成商标注册超过50件以上的再奖励3万元;在港、澳、台地区完成商标注册,每件奖励3000元;在国外完成商标注册,每件奖励1万元。奖励资金用于商标宣传、商标战略实施和商标专用权保护等方面。
看来,商标就是牌子,这点,很多部门还是很清楚的。所以呢,公司也好,个体也好,还是要重视一下自己的商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