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长春恒信致远来了一个客户,说是想把自己的公司名注册成商标,目的是怕到时人家再用这个公司名,那么,在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自己的公司名,注册成商标后,别人还能不能用这个公司名的问题!
大家知道,企业核名,是区域性的,比如,你在上海可以开家某某公司,同样,别人也可以在北京开家某某公司,其它人还可以在广州,武汉开同名的公司,这都是没问题的,但是消费者有时可能分不清,会认为是同一伙人开的公司。
由于上述原因,有些客户就需要自己的公司叫这个名,别人不能再叫这个名了,比如自己是某某车辆店,如果在外地也有一个同样的某某车辆店的话,感觉就不好了,但是公司企业核名是区域性的,所以人家在别的地方叫你同名的公司,从工商上讲,还是合理的。
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其实也好解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这个属于商标侵权。从这点上讲,如果你把企业字号注册成商标了的话,别人从理论上是不能再用这个字号开公司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