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含有通用名称和图形时,在实质审查时将会驳回,但企业也想整体使用,那么注册人就要进行“放弃该部分的专用权”声明了。
允许放弃部分专用权的图形或文字,必须是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务的图形或文字,否则必须删除,如注册“太阳美酒”商标,使用商品为矿泉水,即使“美酒”二字放弃专用权,实际使用中也会造成混淆,因此不能申请。但是申请“太阳矿泉水”则可放弃“矿泉水”文字的专用权,将“太阳矿泉水”进行整体商标注册。
这样不仅满足了企业的商标需要,同时又能够不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可谓是一箭双雕。同样,在要注册的酸奶等商品上,体现出了最佳的饮品字样时,这就产生了夸大宣传的效果,使消费者产生欺骗。
商标申请注册中放弃专用权部分的文字或图形如是带有欺骗性或夸大宣传的标志,申请人即使声明放弃专用权,商标局也不会给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