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是有一定的格式的,商标局对这个是有讲究的,下面把这个贴出来,有兴趣的可以看一下,特别是后面的说明是比较重要的。
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商标注册号:
补发证明事项:
□变更证明
变更前注册人名义(地址):
变更后注册人名义(地址):
□转让证明
转让人名称:
受让人名称:
□续展证明
商标续展注册有效期:
(以上具体事项如未填写,视为补发该项最近一次业务证明)
申请人章戳(签字):代理机构章戳:
代理人签字:
填写说明
1.办理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申请,适用本书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申请人应当按规定填写,不得修改格式。
2.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其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面填写证明文件号码。
3.申请人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并在“代理机构章戳/代理人签字”处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章戳。
5.补发证明事项应当选择需要补发证明的类型。补发变更证明的,应具体注明变更前后注册人的名义或地址,注册人名义与地址同时变更的,均需注明;补发转让证明的,应具体注明转让人与受让人名称;补发续展证明的,应具体注明申请补发的商标续展注册有效期。
6.一份申请补发一件证明。
7.共有商标申请补发变更/转让/续展证明,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
8.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处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9.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出具商标证明费为100元人民币。
10.申请事宜并请详细阅读“商标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