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一般多少钱?

商标注册的差价,现在市场上各种价格都有,差价太大,贵的注册一个有几百万的,便宜的只有成本价的也有,600元就可以搞定。但是行情价基本是1400左右。那么,商标注册的差价为什么这么大呢?

一种容易被大家辨别的就是忽悠,有的老板不懂,或者钱需要流转等各种因素,有的注册一个商标,花几十万,几百万的都有,这种情况在前些年比较多,其中有些地方部门为了搞地理证明商标,花多少钱也不在乎的,虽然成本就是1000多,但是要招呼这个,打点那个,那些确实有搞到几百万注册一个地理证明商标的,但是这是特殊情况,一般并不多,毕竟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并且这种情况,现在也比较少了。

还有一种就是搞活动的,这个价格就比较便宜了,有的基本成本价,但是这样的活动,毕竟不多,也不会时时有,并且作为生意人,都知道,没有利润,就没有服务,也无法保证服务,免费的可能是最贵的。很多商标纠纷就是因些而起。

任何行情都有一个经济的规律,这决定了行情价的定位,目前,中国国内商标注册的行情是1400一件,但是呢,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如果是朋友介绍来的,可能会便宜一些,如果图形等要素多的话,可能就贵一点,所以1200-1600之间的波动都是正常的,毕竟真正负责任的查询,是要很多人力物力的。

绿城商标转让

商标转让其实是企业运作的一种常见的方式,转让不仅可以在不同企业之间进行,还可以在集团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转让,最近,绿城中国发布公告,其中绿城房产拟以1.03亿元人民币向蓝城收购宁波高新区智慧绿城建设有限公司60%股权。及绿城同意向公司或其指定公司转让合共15项目前由绿城控股注册的“绿城”系列商标,而公司同意促使转让目前由绿城房产注册的一项“育华”商标予绿城控股,而毋需任何费用。

这引起了绿城球迷的担忧,他们担心是不是以后绿城队不能再称为绿城队,而要叫蓝城队了。据了解,其实绿城的系列商标都归属于绿城控股。这次绿城控股将部分商标转让给绿城中国,意味着今后其他房产公司不能再与绿城控股签约获得绿城商标,便于绿城中国掌控绿城品牌。

在这里,蓝城是绿城中国的,而绿城中国,又是绿城控股的,所以这个商标,其实就是内部转让而已,这种转让,一般是方便管理。这与把这个商标转让到其它公司还是不同的。

绿城商标,在中国商标网上有几百条记录,而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只找到了22条记录,也就是说,有些绿城商标,并不是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有!这个原因是由商标分类造成的。

万科的商标是谁的

今天有一个商标客户给我转了一个内容,其中写道:“可口可乐之父”罗伯特·伍德鲁夫曾经说过,即使一夜之间所有工厂都在大火中化为灰烬,但只要品牌还在,那么可口可乐第二天就能东山再起。说是万科事业合伙人大会执行委员会今天发的文章中的一个片断。

看到这段话,出于职业的习惯,觉的是有点道理的,但是品牌的必要条件:商标,在中国有时却没得到相应的尊重,商标通俗讲就是牌子,那么,没有商标,品牌就无法做起来,事实上,万科是全国驰名商标:注册号为3053463的36类商标,这个商标于2005年6月通过行政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这可以说是万科作为品牌的一个必要条件,没有这个条件,万科的牌子还真没办法得到国家层面的保护。私下的运作,毕竟没有商标法明文的保护来的正大。

万科

那么,万科是谁的万科,就要看这个商标是谁的了,从字面上讲,这个商标属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

其实,关于商标与企业品牌的种种事事非,已经发生了很多次了,如当年娃哈哈的商标转让,都提交国家商标局了,最后却没有通过,还有王老吉与家多宝之间的是是非非,最终都是由商标决定的,所以大家在看这个戏的时候,真的不能忽视商标,还有连带着的商标转让,这些对企业真的至关重要。

万科的商标,注册是比较早的,早期还有一些是电子方面的商标,这些都表明了万科当年的发展变化,甚至,注册号7252416的商标,就是王石两个字。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是这样做的,有不少公司,创始人喜欢把商标注册到自己的名下,然后再授权给公司用,也有把公司的商标转让到自己名下,再反过来授权公司用的。

商标专利操作到底有多累

昨天路过楼下,看到有几个搞维修的民工,就睡在楼下面,感觉中国农民工真辛苦。但是今天查询商标的时候,查询了N久,商标局的网站才恢复正常,然后报一个专利,专利软件突然不能正常工作了,花了好了工夫才搞定,突然对IT民工的说法深有认同。其实何止是IT,做商标,做专利不也是一样的吗?

以商标查询为例,商标局的官方查询网站,常常查询不了,并且查询的时候,要区近似查询等各种情况,还要判断是否近似,这些都要有经验的,另外,商标局的系统,只支持IE8,去年都还只支持IE6,对系统有各种要求,什么64位,32位,WIN7等各种要求,一言不合就不能上报。

还有就是各种软件,比如有的不支持WORD2010,有的只支持2003,很多各种兼容的问题,只有做过的人才知道,民工,其实农民工是民工,做后台技术支持的又何尝不是,IT民工只是一例而已,象做淘宝的还真有累死的。

当然,如果不负责任,象一些通过竞价拉客户的商标专利公司,可能会轻松很多;但是真正负责任的商标专利公司,要处理的事真的很多,有时真心累!

1亿3千万元现金只为商标担保

商标法一共八章七十三条,在现实中,这些条文对商标,对品牌,都有影响的,如商标法第六十五条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正是由于这条,2016年6月20日,浙江唐德公司提供的1亿3千万元现金才会汇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这样担保条件已满足。具体的情况可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京73行保1号,这个其官方微博上也有声明:

好声音

当天早期,知产北京发布过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停止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的节目名称的微博。这个保全主要就是中国好声音的商标问题。

然而,就在昨天,北京知产又发了微博,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唐德公司诉灿星公司、世纪丽亮公司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具体文字如下:2016年6月23日,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德公司”)正式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起诉状,以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星公司”)和世纪丽亮(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丽亮公司”)侵犯其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或播出时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或“好声音”的节目名称和相关商标标识,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1亿元。目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受理。

微信

这个案例,真不是一兩句话能说清的,所以这里只是介绍一下发展情况,同时提醒大家关注一下商标,商标转让这些业务,因为这些离我们并不远!

微信公司与腾讯公司的商标纠纷

谈到微信,很多人都知道微信不是微信公司的,而是腾讯公司的。现在腾讯公司就与广东微信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因为商标发生了纠纷。其实这里就涉及到商标与公司名的问题。

商标是全国性的,全国在一类商品中,只能有一个微信的商标号,但是公司名,却是地域性的,广东可以有微信公司,长春也一样有,事实上,这次纠纷中的广东微信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就是属于广东的,这个在企业信用查询中是可以查到的。

微信

现在腾讯公司要求微信公司改名,并且赔钱,但是在公司取名中,由于是地域性的,并且微信在当时不是驰名商标,所以从这点上讲,微信公司取名是没问题的,并且微信只是9类商标,而这个服务是42类的,如果要跨类保护的话,必须是驰名商标。

目前兩家公司正在打官司,从这个官司中,大家应该明白一点:商标是全国保护,全国唯一的;公司名是地域性的,并不能在全国保护,并且可以重名。

商标专利是企业合作的前提

现代企业合作是常事,公司与公司之间,公司与个体之间,都不少了合作,那么这个合作,有没有什么前提呢?其实,商标专利,就是企业合作的前提。

如果大家看到过娃哈哈矿泉水,就会发现,这个包装上,或者瓶子上,常常有商标持有人,授权那里生产的字样,其它的产品也有这样的。其实很多产品,不合作,还真不好搞,那么合作,牌子归谁,技术谁出,这就自然牵扯到商标专利上来了。

要合作,产权归谁,另外,你提供的技术,是不是有自主的知识产权,这些都是合作双方要考虑的问题,其实国内很多委托加工生产的,基本上都是别人的商标,长白山的水不错,但是不可能所有的企业,都把工厂搬这里来,这个时候,商标就自然成了一种合作的主要方式了,授权商标,你帮我生产,我来销售,这些不就是合作吗?

一引起正规的公司,你要合作,你没有自己的专利技术,没有自己的商标的话,人家根本不理你的。

饭可乱吃,名不可乱叫

其实过去是说,饭可以乱吃,但是话不可以乱说,讲的是只要是饭,怎么吃都无所谓,而说话就要注意了,要考虑别人的感受,所以不能乱说,其实话不可以乱说,有一个因素就是名也不是可以乱说的。

话说当年苹果搞了个平板电话,叫ipad,这个名称,他想都没想,就叫起来了,结果如何,在中国,最终花了6000多万转让一个ipad商标才算完事,按当时汇率,得有4个多亿啊,这就是乱叫名称的恶果吧。

商标转让

其实这样的事还很多,如小桔科技开发了一个打车用的app,觉的嘀嘀打车听起来好听,就叫嘀嘀打车,结果被人家告侵权了,当然,最后这个还是和解了,人家嘀嘀的商标转让到了小桔科技,但是背后花的银子也不少啊!

有人说,名可名,非常名,这个具体应用到现代商业中,是否可以理解为,名称是可以叫的,但不是随便叫的。如果要用别人有名称的话,得经过别人同意,至少,在商标上是可以这样理解的,要把别人的名称用在自己的名下,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对方的商标转让过来。

苹果iPhone6被判侵权为什么还售卖

在《2016 年(1-5 月)北京市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案件信息公开表》中,我们可以看到京知执字( 2016 )854-16号一个专利侵权案,其中违法企业名称为: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北京中复电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复电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工体东路电讯商场。主要违法事实是:市场上销售的苹果公司iPhone6、iPhone6 plus 两款手机侵犯专利权,中复公司和中复工体商场许诺销售和销售iPhone6、iPhone6 plus 两款手机。

其中处罚为:一、责令被请求人北京中复电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停止许诺销售、销售iPhone6、 iPhone6 plus 两款手机;
二、责令被请求人北京中复电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工体东路电讯商场停止许诺销售、销售 iPhone6、iPhone6 plus 两款手机;
三、责令被请求人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停止销售iPhone6、iPhone6 plus 两款手机。

原因简单,就是深圳市佰利营销服务有限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局请求责令苹果公司和中复公司停售。后北京知识产权局认定苹果公司iPhone6和iPhone6 Plus的外观设计侵犯了深圳佰利公司的专利ZL201430009113.9的专利权,并责令苹果公司停止销售。

但是为什么苹果现在还可以销售呢,因为对于北京知识产权局这个处理决定,苹果公司如果十五天内去法院起诉的话,北京知识产权局的处理决定书就不生效,iPhone6和iPhone6 plus可以继续卖,但如果苹果最终败诉,就不能卖了,并且可能是在全国都不能卖。

当年,ipad商标转让给苹果,转让费可是4个亿啊。这次不知这个知识产权的最终结果怎样,但是主动保护好自己的商标专利,那怕收购都行,不然市场上真不好搞喔!

天津滨海新区获中国驰名商标奖百万

驰名商标不能作广告了,但是驰名商标的荣誉还是在的,并且很多地方,对驰名商标还是很重视。在《关于推进滨海新区商标战略的实施意见(2016-2020年)》中明确提出:对首次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本区商标权利主体,且近三年纳税总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天津市著名商标的本区商标权利主体,且近三年纳税总额达到15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商标宣传、商标战略实施和商标专用权保护等方面。

其实在天津滨海以前的《关于推进滨海新区商标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对驰名商标也是有奖励的,摘录如下: 自2011年至2015年底,对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本区商标权主体,区人民政府给予每件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被认定为天津市著名商标及经核准注册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本区商标权主体,由其税款缴纳地管委会给予每件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以下商标注册由其税款缴纳地管委会给予以下奖励:在国内完成商标注册,每件奖励1000元,一年内完成商标注册超过50件以上的再奖励3万元;在港、澳、台地区完成商标注册,每件奖励3000元;在国外完成商标注册,每件奖励1万元。奖励资金用于商标宣传、商标战略实施和商标专用权保护等方面。

看来,商标就是牌子,这点,很多部门还是很清楚的。所以呢,公司也好,个体也好,还是要重视一下自己的商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