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必将流行!

商标的变革这几年一直没停过,现在商标局又提出了新的商标申请方法,预定明年开放网上个人注册等等,目前中国是世界上商标最多的国家了,已经超过1000万件了。我国有效注册商标量约占全球三分之一,这个比例已经很高了。

如果把商标作为一种虚拟商品的话,那么商标这种商品,目前产量已经很高了,库存不少,当下就是要把商标用活,而这个用活的过程,就离不开流通,商标的流通,实际就是商标的转让!

商标转让

由于商标具有唯一性,而这么大基数的注册商标,必然会导致后来注册者的商标,已被其它用户注册,而其它用户,由于种种原因,可能把原来注册的商标闲置下来了,这都有可能,一方面,有人要商标,另一方面,商标又闲置了,这些都会促成商标转让的盛行。

任何东西,多了不流通的话,就不会健康发展,商标也是这样,如果商标多了,又不流通的话,势力会影响到商标的方方面面,另外,如果一些对商标,对名称有研究的个人或者机构,把自己的智力成果附加在商标上,然后出售自己的商标,其实也是一种智力的投资,这些从理论上是值得提倡的,更重要的是,商标多了,你要注册的,已经被人家注册了,这时不转让又能怎么办呢?

长城汽车因哈弗驳回起诉商评委

不懂汽车的人,听到哈弗两字,可能会想到哈弗大学,但是懂汽车的人,自然知道,哈弗是长城汽车的一个品牌,这几年,哈弗H6的销量,常常在SUV销量排行月榜中是第一位。其实当初哈弗这个汽车商标也是经过了很多周折才注册下来的,数据显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2004年05月10日就开始申请哈弗商标,期间经过商标异议,商标变更,异议复审等诸多环节,2011年12月26日才显示商标已注册。

商标注册

上面的都是过去的事了,毕竟哈弗汽车大家也知道了,这个商标也注册成功了,但是这个只是汽车类商标,注册号为4055862。而注册号为16436582的35类文告类别的哈弗商标,却没通过初审,被商评委驳回了,理由是与美国知名大学“哈佛”名称近似,用在指定使用的服务上,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认。

于是,长城汽车不服,以商标评审委员会为被告,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称申请商标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与引证商标区别明显,未构成近似商标。不过这里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广州市幸福家私有限公司注册号为9043219的哈弗商标,同样是35类,比长城汽车还要申请的早,也被驳回宣告无效了。那么,这次长城汽车会不会与广州市幸福家私有限公司一样的结果呢?目前还不得而知!

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

如果大家的商标,在用着用着的时候,突然有人说,你的商标是无效的,不知大家作何感想。有的会说,我注册了的商标,为什么是无效呢!在商标局注册了的商标,有可能无效吗,这就牵扯到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这章在商标法中,虽然只有四条,但是却包括了过去的商标争议等多种情况。

大家最容易理解的应当是商标注册期限过期无效,这个很好理解,因为商标注册一次,只有十年的有效期,如果忘记了续费,变成无效是可能的。另外44条也有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那么商标宣告无效,为什么当初又可以注册成功呢,这就是审查员的水平决定的,有的审查员,可能一时大意,把本不应该注册成商标的,通过了审核,这个时候,如果后期发现,是可以宣告无效的,过去有些人,说包过,就是长审查员帮忙,但是帮忙,过了也可以无效,所以在这里,也告诉大家,那种商标注册包下证的,实质并不可靠。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这个也是可以宣告无效的,所以这点大家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尽量小心。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当然,这个宣告无效,是要向商标局交纳费用的,所以没有利益关系,一般人是不愿无缘地故的宣告别人商标无效的。

公司企业名称需要注册成商标保护吗?

今天,长春恒信致远来了一个客户,说是想把自己的公司名注册成商标,目的是怕到时人家再用这个公司名,那么,在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自己的公司名,注册成商标后,别人还能不能用这个公司名的问题!

大家知道,企业核名,是区域性的,比如,你在上海可以开家某某公司,同样,别人也可以在北京开家某某公司,其它人还可以在广州,武汉开同名的公司,这都是没问题的,但是消费者有时可能分不清,会认为是同一伙人开的公司。

由于上述原因,有些客户就需要自己的公司叫这个名,别人不能再叫这个名了,比如自己是某某车辆店,如果在外地也有一个同样的某某车辆店的话,感觉就不好了,但是公司企业核名是区域性的,所以人家在别的地方叫你同名的公司,从工商上讲,还是合理的。

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其实也好解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这个属于商标侵权。从这点上讲,如果你把企业字号注册成商标了的话,别人从理论上是不能再用这个字号开公司了的。

有了商标专利,感觉还真不一样

今天长春恒信致远来了一个客户,说是想搞商标与专利,问其原因,主要是相推广自己的产品,如果产品上有个专利,加个商标,自己觉的有面子,消费者比较容易接受,在推销过程中,说话有底气。

其实还别说,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比较看重这些了,比如2016长春名牌农产品评选活动中,参评产品就必须拥有注册商标。上次四平一个搞工程的,说非得要搞个专利,到时谈工程,底气足,毕竟也是国家的证书,谈起来有说服力。

现在各行业,都想树立自己的权威与品牌,这些都离不开商标与专利,毕竟是知识产权的,大家还是懂得尊重,象过去,很多人申请专利,是为了评比,到时可以得到国家奖励,有的呢,是为了保护自己的产品,但是现在,很多就是觉的有了商标专利,自己的产品拿出来显得高档。

腾讯起诉的是商标评审委员会而不是商标局

今天在网上看到一个消息,说腾讯公司因注册六声“滴滴”声音商标被驳而告商标局,其实这个新闻标题并不对,因为腾讯公司起诉的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而不是商标局,商标局与商标评审委员会两个单位都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属机构,但并没有隶属关系。这点,很多媒体都弄错了。

仔细查了一下,最早的消息来源于认证帐号主体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知产北京微信公众号,7月19日,知产北京微信公众号发表原创文章:《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全国首例声音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诉讼案》,对这个来龙去源做了个说明,大致过程就是:

腾讯公司欲将QQ运行过程中接受消息时的六声“滴滴”声作为声音商标,却因商标局认为该声音简单,缺乏独创性而不予注册。商标局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2016年4月18日,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驳回复审决定书,

于是腾讯把商标评审委员会告到了北京知识产权局,大概就是这个过程,但是在这个报道中,很多媒体并不专业,一个是把商标评审委员会混同于商标局。另一个就是对商标的显著性并不了解。其实,商标局与商标评审委员会是不同的,这个在商标法中有规定,还有就是商标必须有显著性,比如吃饭这样的名字,大家都在用,就没有显著性,否则注册后,别人无法用,会影响到公共利益,并且起不到标识的作用。

至于腾讯到底能不能打赢这场官司,目前还无法预料,但由于这是全国首例声音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诉讼案,理当引起商标人的关注!

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和使用许可

商标注册下来后,肯定是要使用的,要不也没人注册了,使用商标的过程中,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和使用许可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这个在商标法是中有规定的。事实上商标法第四章就是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和使用许可, 这章只有5条,但是对每个操作都做出了规定。

在这章学习中,大家对商标转让应当明白以下几个方面:1,商标转让需要共同申请,单方面申请是无效的了。2,商标转让有一并转让的原则,类似商标必须同时转让。3,不是所有的商标转让都会被核准,对易混淆的商标,有可能不被核准。

还有几点要注意的就是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这个也是在这章规定的,正是由于只有10年有效期,10年后还要想使用商标的,就得续展了,商标续展可以提前一年,也有6个月的宽展期,这些都是有明文规定的。另外,商标的许可,需要报商标局备案!

2016年商标注册申请量174万件导致的一些结果

现在人的商标品牌意识越来越强,从数字上看,2016年上半年,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就有174万件,而在商标局去年的统计数据中,也就是2015年,我国商标总申请件数2658674。从这个变化,可以看出商标申请量是越来多了,这样也导致商标注册出现一些新的变化。

首先是注册越来越难,以长春恒信致远为例,以前代理的商标注册中,很少有与别人同一天申请的,但是这两年,出现不少这种情况,甚至有时会出现3家公司同一天注册同一个商标的情况。

其次是商标注册风险越来越高,以前,客户提交的商标,基本都能成功注册,因为注册在先的商标并不多,重复率低很多。而现在,中国注册成功的商标有1000多万件,而组成商标的元素,比如汉字等等,是有限的,这样,很多申请的,可能会与人家已注册商标近似,导致通不过。

商标注册现在基本是手快有,手慢无。不过针对手慢无,大家也不要担心,因为商标还可以转让,把别人的商标转让过来,就是自己的了,只是价格贵一些罢了。

国家知识产权局标志近似的商标通过初审的思考

做过专利的朋友,一般都知道下面这个图形的含义:

因为这个其实就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标志,有心的到国知局的网站,或者专利证书上看一下就知道,都有这个标志的。但是现在,有人想把这个图形注册成商标,那么,如果人家注册成功后,这个图形,使用在其注册类别上的话,就有可能要向注册人付费了。这样可不好。

所幸,这个商标,目前只是通过了初审,能不能注册成功,还是有很多不确定因素的,如果从理论上讲,这个商标,应该是通不过初审的,因为在《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按审查标准,这个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标志也是不能做为商标注册的,但是中国的商标,是人工审查的,可能由于审查人员不小心,或者其它因素吧,反正这个是通过了初审。

专利商标

但是并不是通过初审之后,商标就一定能注册,因为还有3个月的公告,如果有人提出异议并且成立的话,这个商标也是同样注册不下来的,现在就看有没有人异议了,甚至于,真的通过了,还有争议,还有商标无效宣告等等各种措施,这样想来,注册一个商标,其实也是不容易的。另外一个,就是审查员,还得要多在专业上下点功夫,不要闹笑话!

商标转让真能赚大钱吗?

话说当年一个ipad商标转让了4个亿,并且这些年,上亿元转让的商标也有一些,这样一来,就引起了一些人的兴趣:商标转让真的能赚大钱吗?到底能不能通过商标转让赚到金山银山。

作为商标从业人士,我们认为,商标转让与其它行业一样,想暴发的话,还得看有没有这个命!并且商标转让也受社会环境的影响,在83年前,大陆曾经有一段时期,是没有商标局的,那个时候,就更不要谈商标转让了。

商标转让

现在商标转让,还是有需求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商标注册的越来越多,后面的注册越来越难,人家注册不了,或者发现自己要的商标已被注册的话,那么就会选择转让,只要费用不是太离谱,一般还是有人要的。

商标转让,说白了,是一种智力的转让,特别是好的商标名,是要付出很多脑力思考的,在中国,有一字千金之说,对于一些大的企业,一个好的商标名,是转让的一个主要理由。有的人还专门收购人家的商标,看中的就是商标名!

商标转让能不能赚大钱,这个与其它行业其实差不多,还得看有没有这个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