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提示一下:小肥羊,六个核桃等等,还有饿了么,田七等等这些都是大众所熟知的话,或者这些名字在使用过程中,获得了显著性之后,使这些通用名字也能注册成商标。
日前,雀巢公司起诉后谷公司商标侵权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其中雀巢公司是由亨利·雀巢(Henri Nestle)于1867年创办,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湖畔的韦威 (Vevey),为世界上最大的食品制造商。而后谷公司是云南省后谷咖啡有限公司旗下专门负责咖啡销售的公司,其“后谷”咖啡商标曾于2012年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这两家公司打起官司来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咖啡伴侣到底是不是商品,雀巢公司在我国申请注册了第360860号“咖啡伴侣”商标,核准使用在第29类牛奶、咖啡用植脂末等商品上,该商标于1989年9月正式被核准注册。
其实,一个商标,由于淡化,而不能再作为商标的例子是很多的。如U盘,优盘,开始也是一个商标,但是慢慢大众接受了这个说法的话,就变成了一件商品,从而这个U盘,优盘失去了显著性,就不能再作为商标了。
但是有一种情况,比如小肥羊,六个核桃等等,还有饿了么,田七等等这些都是大众所熟知的话,或者这些名字在使用过程中,获得了显著性之后,使这些通用名字也能注册成商标。
本案中,咖啡伴侣到底是不是商品,有没有显著性,将成为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