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标法》是商标提交审核评判的标准,所有程序都将以商标法和实施条例为依据。然而,第十一条规定商品的通用名称是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那么为什么依旧有被核准公告的商标呢。
通用名称被核准注册将引起社会的争议,很久之前的“小肥羊”被公告成为驰名商标就是个例子。其原本是内蒙的生活中的常用文字流行语,之后便被注册成为商标明显了违背商标法的要求,但最终为什么会被公告呢。
商标最终被核准公告,其能否使相关公众区分产品的服务来源为审核的重中之重。也就是说其显著性强到哪种地步,显著性较弱的商标,可以经过大量的宣传使用形成较高的知名度,并拥有稳定的客户群体,使相关公众并不会产生混淆和误认的,其显著性也就逐渐增强了。
然而,“小肥羊”正是靠着其巨高的知名度和消费群体而最终被国家商标局予以注册并公告的,得到了商标支持。总的来说,商标注册错综复杂,如今审查越来越严格,申请人一定不要打无准备之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