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的理论依据

商标可以转让,这点很多企业与个人都知道,并且很多企业与公司也有过这方面的经验,那么商标转让的理论依据在哪里呢,这里的转让与赠与又有什么差别呢。

这个还得从商标法说起,因为在中国,一切关于商标的依据,都源自于商标法,商标法第四十二条有规定: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这点可以说是商标转让的法律依据,但是在理论上面,这个与商标本身的独占性有关,因为独占,只有转让后,受让方才可以更自由的支配这个商标的使用,如果不是独占的话,那就直接使用了。

另外商标还具有财产性,这样就决定商标转让交易过程中,可以通过价格来标注的,商标交易市场正是由于商标为财产,所以才可以实现财产的价值。